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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见问答

简述工程拆除的12点注意事项

文字:[大][中][小]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2/11/9     浏览次数:    

  1、拆除作业前,须安排专业人员将待拆建、构筑物的各种管线拆除或迁移后,方可进行拆除作业。

  2、拆除作业前,施工负责人须对建、构筑物的结构、梁、柱、地脚腐朽程度和墙、柱砖裂缝、倾斜等情况进行详细检查,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方案,作业前须向全体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书面交底。

  3、拆除作业区域四周须没置围栏,并挂没警告标志牌和指定专人监控,禁止闲杂人员入内。

  4、拆除作业时须按拆除作业方案规定的方法和顺序拆除,未经规定的部位不准擅自拆除,禁止同时拆除数层。

  5、作业中,应设置专人对被拆建、构筑物的实际状况进行监视,如发现有坍塌危险,应立即停止作业,撤出作业区域并报告施工负责人处理。

  6、拆除时,应站在脚手架或其它坚固的结构上,高处作业无安全防护措施须系安全带,安全带应系在牢固的结构上,禁止系挂在拟拆除的结构上。禁止站在悬突位置上进行拆除作业。

  7、拆除时,应先拆次要结构,后拆承重支柱和横梁。

  8、拆除烟囱、砖柱、独墙、间壁等,应先检查深度,从上往下逐层拆除,禁止采取在底部掏空然后推倒的野蛮施工方法。

  9、拆除门、窗框时,先检查过梁、砖拱是否牢固,发现有裂纹、损坏等危险情况,应先停止拆除,待险情排除后方准继续作业。

  10、拆下的屋架、檩条、梁、板等较大和笨重的构件,须用绳索捆绑牢固,用起重设备吊运至地面。

  11、拆下的碎散物料,不得堆积在脚手架和楼板上,应随拆随运,禁止多人聚集在脚手架和楼板上,防止坍塌。

  12、局部拆除作业,应搭设脚手架,并对不拆部分采取加固等措施后方可进行作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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